甲公司是由A、B、C三方各出资4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08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为1200万元,资本公积为300万元,盈余公积为1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A、B、C三方决定重组公司,吸收D投资者加入,D投资者应投入货币资金600万元,且四方投资比例均为25%。接受D投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则甲公司接受D投资者投资时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金额为( )万元。

  • A100
  • B600
  • C200
  • D300
参考答案: C
解题思路: 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金额=600-1600×25%=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