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主办人应满足最近(  )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 A12
  • B24
  • C36
  • D48
参考答案: C
解题思路: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时务顾问主办人。(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