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商住两用的综合楼,底层为超市,三层以上为住宅楼。底层层高3.6m,二层以上层高3.0m。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主体为框架结构,主体结构采用C25混凝土,轻质砖填充墙。施工单位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于2015年7月15日完工,经竣工验收后,发现未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问题:
1.简述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2.简述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参考答案:
1.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以及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以及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并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有关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有关竣工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一改,整改完毕且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
(1)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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