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钢铁公司签订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二级螺纹钢1200t,每吨4000元,一年内分四次发货,货到后付款。当年2月,乙公司发货300t,甲公司按照约定付款。5月份,钢材价格大幅上涨,甲公司多次催货,乙公司均未予理睬。为了不耽误工程进度,甲公司只得以市场价每吨4800元的价格另行购入二级螺纹钢900t,同时通知乙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到了11月份,钢材价格回落,乙公司分三次发货900t,甲公司拒绝接受和付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反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忽略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人民法院应判决败诉方赔偿对方损失约为( )万元。

  • A480
  • B3600
  • C72
  • D24
参考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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