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题库/单项选择题

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为2015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故施工单位于2015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则施工单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  )。

  • A2015年4月1日
  • B2015年8月1日
  • C2017年4月1日
  • D2017年8月1日
参考答案: D
解题思路: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施工单位于2015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即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要求,因此,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应重新计算。又因为本案例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立即刷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