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发布于 2017-08-10 17:05  编辑:昕昕
0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


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不适用行政复议范围:不服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制定、发布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可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除外),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国防、外交;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罚、任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


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


经济法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刑罚:主刑、附加刑。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数刑的最重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cjkjs/1708/105487.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