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复议机关

发布于 2017-08-24 14:24  编辑: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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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复议机关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P28

 

1、行政复议参加人:具体参加行政复议活动全过程的人

1、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申请人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第三人

与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

真题再现-13多】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

A. 申请人 B. 被申请人

C. 第三人 D. 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参加人。

 

2、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

不同情形

行政复议机关 (往上告)

1、县以上政府工作部门

双重领导:本级政府or上一级主管部门

2、垂直领导的国家机关(海、金、国税、外汇、国安)

上一级主管部门

3、地方各级政府

上一级政府

4、省、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政府

该派出机关

5、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

自己
【注意】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处理:
提起行政诉讼or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真题再现-14判断】甲公司因进口一批货物被海关查封,可向海关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真题再现-15单】M县地方税务局对甲企业作出罚款决定,甲企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下列关于甲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可向M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B.可向M县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C.可向M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可向M县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针对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由于其接受双重领导,所以可以向M县上一级税务局或者M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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