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会有什么处罚?

发布于 2017-10-09 11:48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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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会有什么处罚?


解答: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每逾期超过1天,处100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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