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证《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大纲:教学评价

发布于 2017-09-23 11:10  编辑: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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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资格证《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大纲:教学评价

 

四、教学评价

1.坚持发展性、自主性评价原则,以评价促进学生音乐能力的发展。

 

2.能够对学生音乐学习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维目标贯穿评价始终。

 

3. 掌握自评、他评、互评等多元评价方法与手段,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学习状况,培养音乐学习自信心。

 

4.能够对音乐教学进行自我评价与反思,针对问题及时提出改进音乐教学的方案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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