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学综合素质》知识点:学生权利和保护

发布于 2018-04-08 13:59  编辑:Cand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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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权利和保护

一、学生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权

包括: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使用教学设施权

2、获得经济资助权

3、获得学业证书权

(1)获得公正评价权;(2)获得学业证书

4、申诉起诉权

5、法定其他权


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

1、教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① 面临危险时,教师挺身而出

② 教师须尽到保护义务

2、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

① 教师不得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

② 教师不得随意缺课

3、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① 教师不能强迫学生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

② 教师不能侮辱、谩骂学生

③ 教师不能歧视学生

4、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① 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 教师不得以其他方式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

5、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6、教师不得侵犯学生财产权

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① 教师不要随意泄露学生隐私

② 教师不能随意翻看学生物品

8、教师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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