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考点:工伤责任范围

发布于 2018-06-28 16:49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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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考点:工伤责任范围


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将在10月27、28日进行,目前,各省的报告公告尚未发布,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中旬发布,各位考生可关注各省人事考试网或关注考无忧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下列是考无忧网校为各位考生整理的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考点:工伤责任范围,供各位考生参考!


【考点】工伤责任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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