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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造价工程师考试: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于 2018-08-27 09:40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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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造价工程师考试: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原参加 2017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 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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