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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公告

发布于 2018-08-27 10:52  编辑: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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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通〔2018〕293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施工单位,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02免二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 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二)考试时间:

10月27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8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9月4日。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8月28日-9月4日(法定工作日)。

(四)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要求,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2018年度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指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的报考人员报名。

(五)报名要求

1.凡身份证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无贵州省户籍,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缴纳贵州省社保(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提供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六)报名程序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贵州省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http://222.186.150.17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预约。具体程序分为四步:1、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在“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预约;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4、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 具体操作如下:

1.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照片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预先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操作如下: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入首页(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报名”页面后,点击上方“照片工具下载”按钮,进入“照片工具下载”页面,下载运行“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2)报名

①老考生用此前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②新考生须先行完成考生注册,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③所有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④新考生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需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2.在“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预约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人员分为“老考生”和“新考生”。

“老考生”,是指2017年度网报档案库中的贵州省报考人员。老考生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确认后,次日即可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若报名系统未识别“老考生”身份并予以审核通过的,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查期间(法定工作日内)携带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审查地点核实信息,核实成功后方可报考。

“新考生”,是指2017年度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报考人员。“新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3.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成功的新考生,请登陆“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http://222.186.150.172/)进入首页(为保证预约顺畅,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点击“预约审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并预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打印预约审查单,携带好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按预约时间及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5楼1510-B室。

(3)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报考人员本人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

4.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含老考生)须于2018年9月5日16:00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8年10月19日至25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八)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报名信息未确认前,报考人员均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进行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四、考试要求

(一)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科各55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65元。


六、考场设置

201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记为考试违纪。

(二)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zjs.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八、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十、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360205、8536029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附件:1.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

审查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4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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