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法律

发布于 2018-02-02 16:38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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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法律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第六部分法律


33.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理解法律调整机制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式,辨别调整经济的主要法律的种类。


34.物权法律制度。理解物权法的基本内容,掌握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适用规则。


35.合同法律制度。理解合同、要约、承诺,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担保和保全、转让和变更的用条件。


36.公司法律制度。理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掌握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辨别公司理结构的基本内容和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相关规定。


37、其他法律制度。理解专利、劳动合同,掌握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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