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18.法倖责任与行政执法”,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发布于 2018-02-23 14:28  编辑:Ywen
0

blob.png


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第四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18.法倖责任与行政执法”


考试目的


測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组织激励、领导行为、组织设计和组织文化、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劳动力市场、工资与就业、人力资本投资、社会保险法禕、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劳动争议调解伸裁、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第四部分,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18.法倖责任与行政执法”


理解劳动法律责任和社会保险法律责任,理解劳动监察的属性、形式、机构、程序、处罚方式,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范围和处理行政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关实务。


本文网址:http://www.k51.com.cn/info/zjjjs/1802/2327889.html
选择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