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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欠税出境”红灯该亮就得亮

发布于 2018-02-24 09:03  编辑: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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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欠税出境”红灯该亮就得亮

本报讯近日,浙江省地税局公布加强联合惩戒、落实“黑名单”制度有关情况。该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浙江省地税系统提请公安边防部门阻止欠税人出境共1122人次,较2016年增长146.6%,涉及税款金额26.7亿元,全年累计实现税款入库2.71亿元。


据了解,浙江省地税局已与36个单位建立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借助联合惩戒制度的开展,浙江省税收司法保障机制不断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得到不断完善,税收共治成效显著。


建立通报备案机制 “出境红灯”准确规范

为细化浙江省《税收保障意见》中的离境清税条款,浙江省地税局与省公安厅、省国税局联合制定《关于将欠缴税款人员列入不准出境通报备案对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税警协作中创新建立通报备案管理措施,对欠税人申领出入境证件开展监管,形成欠税人出境管理有效闭环。2017年通报备案达1283人次,涉及税款金额27.1亿元。


据了解,由于阻止出境措施管理层级高、程序较烦琐,浙江省地税局强化了对省内各级地税机关的欠税管理,严格阻止出境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告知环节,确保“出境红绿灯”及时准确亮起。同时,利用金税三期系统的自动监控和推送功能,仔细甄别系统推送的符合限制出境条件的欠税人,确保阻止出境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严格清税撤控管理 清欠管理对“症”下药

2017年10月,正打算出国办理个人事务的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叶某收到了自己被阻止出境的通知,因为担心无法开展境外业务交流和商务谈判,这家自2016年起欠税费款692.9万元的企业一改以往对税务机关催缴多次推脱的态度,迅速筹措资金,在2017年11月初补缴了878.3万元税费和滞纳金。


浙江省衢州市某房地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曾是受到这项举措震慑的“老赖”之一。在被阻止出境的两年里,他既无法探视在境外求学的子女,也无法获得新项目招标和财政补助。最终,该法定代表人制定分期清欠计划,在2017年10月缴清欠税2170.6万元和滞纳金605.3万元。


据统计,在2017年浙江省地税局提请阻止出境的1122人次中,欠税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达133人次。对此,浙江省地税局积极推进欠税工作项目化管理,强化重点欠税大户的清欠管理,核实分析企业欠税成因,并根据纳税人财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同时,省内各级地税机关加强明细台账管理,实时跟踪被监控纳税人的欠税清缴情况。在欠税人缴清税款、提供担保等情况下,第一时间提请公安机关撤销通报备案和边控措施,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警协作无缝对接 联合惩戒监管护航

自2017年以来,浙江省地税局与省公安边防部门建立无缝对接工作机制,确保阻止欠税人出境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公安边防部门的管理制度,只有省级边防部门才能采取阻止出境布控措施,边防部门在接到申请后,需在24小时内开展双人双岗复核,将欠税人信息录入边防系统。同时为确保布控全面高效完成,在元旦、国庆节等法定假期中,众多公安、税务人员都坚守岗位,密切合作,确保了浙江省地税机关申请的阻止欠税人出境工作没有发生过一次延误。


据介绍,共同开展阻止欠税人出境工作只是针对税收违法“黑名单”采取的联合惩戒措施之一。近年来,浙江省地税局进一步加大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力度。2017年,浙江省地税局共将15户对外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推送到参与联合惩戒的省级部门,对其实施包括阻止出境、信贷受限和禁止高消费等在内的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逐步构建起一张严密的“税收共治网”。


浙江省地税局征管处处长蔡于革表示,今年该局将进一步拓展跨部门跨区域征管协作,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地税征管模式向“信息管税”“信用管税”转变,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上内容整理自网络资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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