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湘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于 2016-06-20 10:12  编辑:h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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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现将2016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湘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不得报考情形: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安排(除长沙市及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7月8日。 

报考网站: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彩照(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蓝色或白色,并能真实、完整、清晰地表现考生外貌(露额、脸、耳,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明显畸变,神情自然大方。考生考试合格后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所用照片必须与本次上传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我省将逐步把证书上照片由粘贴改为打印,打印照片即为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请报考人员务必上传符合规定的电子照片。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有关考场设置、考试科目及时间等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若考生遗失准考证,可在报考所在市州考试前补充打印。 

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至20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湘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形式 

2016年下半年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考试时三个科目随机排序,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形式,考生答完全部科目考试交卷后,系统自动依据标准答案判断、计算考生考试得分,即时在考生考试电脑上予以显示。考生也可以在2016年12月9日后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 

四、湘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采用财政部2014年度修订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最新版)。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9号)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六、湘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证 

考生考试合格后,以下方式领取证书(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6月18日): 

合格人员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填写个人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照片及相关材料,点击“现场领取证书”,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需要贴照片及压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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