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省属会计从业资格办事指南

发布于 2016-03-18 17:21  编辑:h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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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

二、办理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单位信息备案(或变更);

2.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取得;

3.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

5.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

三、办事依据

1.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32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13〕50号);

3.关于印发《新旧<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1号);

4.转发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3〕57号);

5.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的通知(财办会〔2014〕32号)。

四、办理范围

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的在职人员。

五、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11:45 14:00-17:00。

星期五 9:00至11:45 12:00至13:00(志愿服务时间)。

六、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4号二楼,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会计服务大厅)。

七、咨询电话

020-83188555;传真号码:020-83188554。

八、网址

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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