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证券从业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含“5日”

发布于 2017-09-15 15:57  编辑: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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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证券从业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含“5日”

 

一、知识点:5日

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日内报告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提前5日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股东大会将股票交存公司

保荐协议签订后备案、签订、终止---都是5日报告

在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将回访报告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日在报送和在网站公布

在主板或创业板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证监会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向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之前,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

2008年7月1日起,所由新受理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证监会将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反馈意见修改的申请文件的5日内在网上公开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封卷后至刊登募集说明书期间,如果发行人公布了新的定期报告等,发行人等5日内向证监会报送重大事项或明或专业意见以及修改后的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证监会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准上市之后,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上市公告书

每期金融债券发行前5日将相关发行申请文件报人民银行备案;

发行人按规定提前赎回混合资本债券、或则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等应提前5日报人民银行备案

公司债券---5日决定是否受理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jpg

二、练习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幕时将(  )交存于公司。

A.股东身份证明

B.股票

C.资产证明

D.股东名册

参考答案:B

解题思路: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30日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前5日至股东大会闭幕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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