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笔记四 司的法人财产权

发布于 2018-02-02 15:20  编辑:do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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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四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1.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

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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